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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屯镇:当场宣读纪律处分决定 做深做实以案促改

来源:茌平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1-08-31

  “张某身为中共党员,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其行为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韩屯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在茌平区韩屯镇韩屯新村张村党员大会上,镇纪委工作人员宣读对张某的纪律处分决定。

  “我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今后,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在生活中,我一定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干部,不仅要带头遵守党纪法规,更要带头学习法律法规,请同志们监督……”。处分决定宣读后,张某当场表示懊悔并作错误检讨,给在场的党员干部敲响了廉洁自律“警钟”。

  今年以来,为做深做实做细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韩屯镇纪委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坚持“点对点送达,面对面宣布”,纪律处分决定一律由纪委工作人员在受处分人员党员大会上公开宣布、受处分人员作现场检讨并深入剖析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根源,对基层党组织中违纪人员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还需进一步梳理制度漏洞,实现面对面通报、面对面剖析、面对面反思、面对面督促整改,让纪律处分一张“纸”升级为“以案说纪、监督促改”的警示教育课堂。

  “这样的宣读现场让我们接受了最真实的警示教育,内心受到很大的触动,我将深刻汲取教训,以身作则,时刻绷紧纪律之弦,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会后,该村党支部一名党员深有感触地表示。

  “通过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真正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纪律,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教育效果。”韩屯镇纪委书记崔庆荣说。

  今年以来,韩屯镇纪委共现场宣布处分决定10余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2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