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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区纪委监委举办第二期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

来源:茌平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08-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于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8月13日,茌平区纪委监委举办第二期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继5月21日第一期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之后,8月13日至14日,茌平区纪委监委继续举办第二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以新任纪检监察干部为主,范围覆盖乡镇(街道)纪(工)委、委机关部室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据悉,此次培训组织区纪委监委富经验、能思考、善总结的专家能手、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共设8门课程,授课内容涵盖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解读、审查调查工作技巧、典型案例剖析等方面,培训内容丰富、案例鲜活,讲授人语言生动、条理清晰,对学员们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有效地将学习成果转化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参考。

  “此次业务知识培训班课程内容丰富,理论与实践结合,贴近工作实际,对补齐业务短板、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能力和水平很有帮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把学到的知识进一步融会贯通,积极做到学用结合,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培训结束后,一位参训学员深有感触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