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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区委第十四轮巡察反馈情况

来源:茌平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1-08-12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2日至6月18日,十三届区委第十四轮巡察安排6个巡察组,分别对信发街道所辖42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联动巡察;对教育系统11个区直学校开展了常规巡察;对9个政府投资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建设单位开展了专项巡察,取得了较好效果。近日,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区委第一巡察组

  向信发街道党工委及所辖村级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村“两委”履职不力,固本增收开展不到位。二是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贯彻不到位;党员管理不规范,年龄结构断层严重,党费收缴不严格;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未按程序落实“四议两公开”。三是工作作风不扎实,造成村集体资产损失;对沿袭下来的自立名目违规收取或加价收取群众费用的行为未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变相加重群众负担;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账目处理不及时,资金申请程序不规范;现金支出频繁,账务处理不规范。四是民生方面痛点、难点解决不到位;私立名目,发放津贴补贴;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禁而不止。

  区委第二巡察组

  向茌平区第三中学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足够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上谋划不足,落地不实。党支部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不强不透;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抓的不紧不细;立德树人作为新时代教育发展的根本任务扛的不准不牢;深化教育改革和教学创新主动作为不够。二是缺少对权力约束的政治自觉,纪法意识淡薄,存在较大廉政风险。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财务管理存在监管漏洞;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三是缺少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政治觉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党的建设虚化、弱化。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软肋”;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选人用人不规范。四是对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区委第二巡察组

  向区实验中学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缺乏勇担当善作为的精气神。党支部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淡化虚化;“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扛的不牢;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有差距。二是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廉政风险防控薄弱。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财务管理存在监管漏洞;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师风、校风建设偏弱偏软。三是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树的不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力,党的建设虚化、弱化。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不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规范。

  区委第二巡察组

  向区特殊教育学校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善于谋划的战略思维和攻坚克难的勇气,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不彻底。党支部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不够深入;深化特殊教育改革和教学创新不够主动;保障适龄残疾少儿接受义务教育不够用力;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足。二是权力运行制度不健全,廉政风险防控能力不足。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师德师风建设偏弱偏软;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不完善。三是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树的不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力,党的建设虚化、弱化。党内政治生活松弛无力;议事规则执行不严;选人用人不规范。

  区委第三巡察组

  向茌平区第一中学党总支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学校党总支未能真正把党的领导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环节,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存在短板。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监管,廉政风险点防控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财务管理存在监管漏洞。国有资产监管不力,租赁手续不完备,履职尽责不到位。食堂采购关键环节漏洞多,管控不严格。落实管党治校主体责任不到位,议事规则执行不严。师德师风建设偏弱偏软,用身边典型问题发挥警示教育不足。党建主责意识不强, 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对照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没有持续跟踪督办,整改成效不过关。

  区委第三巡察组

  向区茌山学校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学校党支部没有牢牢把握自身职责,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抓好依法治校等方面谋划不足、落实不力。“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扛的不牢,教师教学价值观有偏差,存在重智育、轻德育倾向。聘用教师变动频繁,师资队伍不稳定。财务管理不严格,工作流程不完善、不规范。学籍结转管理审核把关不严,教辅征订未严格执行“一教一辅”规定。学校食堂“服务师生、服务教学”理念树的不牢。学校党支部组织建设不力,没有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落实落细。

  区委第三巡察组

  向区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幼儿园党组织在落实学前教育改革任务方面创新不足、推动不力,幼儿活动依然存在自主游戏不足,高控制和表演性游戏居多的情况,制约着幼儿教育的发展。幼儿园在编教师缺编严重,部分聘用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师资不稳问题突出。师德师风考核方式单一,结果运用不充分。校园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没有落细落实安全防控措施。财务管理不严格,未落实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规定事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不健全,权力运行透明度不高。党组织运行不规范,凝聚力、号召力不强,没有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区委第四巡察组

  向茌平区第二中学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学习上级精神不及时,政治素养有待加强;主题教育整改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制度理解不透彻;落实上级要求不到位,工作把关不细致;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完善,教育体制改革用力不够。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一岗双责”压力传导不够;师德师风建设不完善,师德考核流于形式;财务报销不规范,审核监管不严谨,食堂财务管理不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及时,群团作用发挥不充分。

  区委第四巡察组

  向区职教中心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落实上级要求不到位,开展工作不严谨;职业教育体系不完善,职业教育认可度有待提高;师资力量建设有待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不到位;校园卫生治理有死角,监控盲区存隐患。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组织生活开展不及时;流动党员管理不规范,查摆问题整改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细致,关键岗位风险防控不严;食堂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区委第四巡察组

  向区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学习政治理论不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后劲不足,学习档案留存不完整;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教代会制度流于形式;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健全,党员学习效果不明显;“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党务工作不规范;落实上级要求不到位,课后服务无特色;部分教学资源闲置,校园安全存在薄弱环节;管理教职工队伍不严,师德师风建设有短板;财务监管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不规范。区委第五巡察组

  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为:一是建设单位的主体监督责任在招投标过程中落实不到位:招投标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存在浪费财政资金的风险;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进行申报计划和合同备案招标公告发布、开标、抽取专家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违规设置限制和歧视性条款;企业投标文件应按无效标处理而未予认定;投标评审不严格,专家与采购人代表打分不合理投标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涉嫌违法应标;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二是建设单位标后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合同签订、施工、验收等过程问题频出;合同签署随意性大,形式不规范;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监管不到位;中标企业履约不力,建设单位未按合同收取违约金;验收环节工作不够严肃,验收主体不规范。

  区委第五巡察组

  向区交通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指示精神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不严格;建设单位的主体监督责任在招投标过程中落实不到位,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混乱,存在多标段假借资质中标、未按规定发布公告、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企业串标等问题;建设单位标后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合同签订、施工、验收等过程问题频出。

  区委第五巡察组

  向区水利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指示精神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不严格,以行政办公会决策代替党组决策;建设单位的主体监督责任在招投标过程中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前期调研不合理、未按规定发布公告、限制潜在投标人;建设单位标后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合同签订、施工、验收等过程问题频出;审计整改不到位。

  区委第五巡察组

  向区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指示精神不到位;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建设单位的主体监督责任在招投标过程中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招投标过程管理宽松软,存在财政项目未经招投标、多个项目涉嫌串标陪标、评委会歧视性对待投标人、存档资料不完整;建设单位标后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对施工过程疏于监管,在合同签订、验收等过程问题频出。

  区委第五巡察组

  向区土地储备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指示精神不到位;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组织决策;建设单位的的主体监督责任在招投标过程中及中标后续管理中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招投标管理混乱、建设单位涉嫌与投标人串标、未招先定,多个项目的多个施工标段及监理标段出现假借资质中标、项目前期调研不充、设置不合理门槛排斥潜在供应商、评审不严格、对承包方疏于管理、施工资料造假、验收程序欠缺、提前支付工程款。

  区委第六巡察组

  向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指示精神不深入。二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格、以行政办公会决议代替党组会决议的现象。三是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招标控制价超预算、评标不严格现象;标后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在监理、施工、验收等环节存在不规范现象。四是项目合同、验收未依法公示,在项目合同的签订与执行上存在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高、工程超期、未按合同付款等现象。

  区委第六巡察组

  向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指示精神不深入,个别项目执行上级政策不及时。二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招投标事项前期酝酿不充分、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格、以行政办公会决议代替党组会决议的现象。招投标工作负责人员业务能力良莠不齐,日常业务培训不到位。三是标前项目采购方式选择违规,采购方式前后不一致;评标时评委不够严谨,标准不统一,具有一定的主观倾向性;标后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在施工、验收等环节存在不规范现象。四是项目合同存在未依法公示、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高、工程超期、未按合同付款等违规行为。

  区委第六巡察组

  向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指示精神不深入,个别项目执行上级政策不及时。二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招投标事项前期酝酿不充分、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格的现象。三是标后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在监理、施工、验收等环节存在不规范现象。四是在项目合同的签订与执行上存在未依法公示、工程超期、付款不及时等违规行为。

  区委第六巡察组

  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指示精神不深入,日常业务培训不到位。二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招投标事项前期酝酿不充分。三是项目信息、合同、验收等未依法公示,存在项目资料不规范、合同签署日期空白、付款不及时等现象。四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不到位,网络安全存在漏洞。

  同时,巡察组还发现涉及部分人员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