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巡察监督

茌平县:监督“手电筒”照亮“自家人”

来源:茌平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19-06-21

  “大家在巡察过程中,注意与被巡察单位交流沟通,不要影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作为县委巡察干部,尤其注意巡察纪律,作好表率……”日前,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已经全面启动,茌平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深入巡察一线,对巡察干部履行职责、加强作风建设等行为进行提醒,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打铁必须自身硬。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县纪委监委主动将监督关口前移,扎紧制度的笼子,注重事前和事中监督,保持监督的常态化。

  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从构建日常监督体系、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审查调查等方面对内部监督工作进一步细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严要求、从严监督。每逢重要节点,通过工作微信群发送廉政短信,提醒纪检监察干部“不忘初心使命,正人还需正己”;对纪检监察干部假期、周末等值班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其端正工作态度,履行岗位职责;不定期对八小时外的“生活圈”进行察访,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以权谋私、跑风漏气等违规违纪行为。

  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县纪委监委也注重发挥外部监督作用。针对目前正在开展的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县纪委监委向被巡察单位公布监督电话,受理和巡察工作、巡察组、巡察干部相关的问题线索,切实让巡察“监督者”受监督。

  “纪检监察干部的特殊使命,决定着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把监督的“手电筒”照向内部,既是确保监督权力不被滥用,也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保护……”县纪委干部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