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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茌平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04-08
按照十三届区委巡察全覆盖的要求,根据2020年巡察工作计划,经区委同意,派出6个巡察组对16个区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时由1个意识形态巡察组对所有被巡察单位开展意识形态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4月上旬开始,集中巡察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确有需要的,可适当延长5个工作日。
二、主要任务
巡察坚持政治定位,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的要求,结合“三个聚焦”,对被巡察党组织2017年以来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在加强政治建设,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方面,检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政治立场,践行“两个维护”情况,推动解决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边缘化的问题。二是在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方面,检查对重点工作、重大改革任务部署落实情况,对各级巡视巡察、专项检查、审计督查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推动解决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传达、不学习、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三是在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方面,检查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简政放权、执法司法等情况,推动解决在关键环节和领域制度不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搞暗箱操作谋私利的问题。四是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治“四风”方面,检查强化服务意识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推动解决“衙门作风”、特权思想,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五是在发挥表率作用,遵守廉洁纪律方面,检查领导干部违规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从事经营性活动、兼职取酬等情况,推动解决和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权钱交易、贪污贿赂的问题。六是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巡察组分工
区委巡察组 |
巡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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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机关、区委党校、区档案馆 |
第二巡察组 |
区人大机关、区委办公室(区委政策研究室、区接待服务中心)、区委党史研究中心(含地方史志研究中心) |
第三巡察组 |
区法院、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含自来水公司) |
第四巡察组 |
区委政法委员会(含区综治办、区维稳办、区防范和处理邪教办)、区信访局、区职工中专 |
第五巡察组 |
区委宣传部(含区文联)、区委统战部(含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民族宗教局)、区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第六巡察组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含区外事服务中心、区油气管道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含敬老院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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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专项巡察 |
四、受理信访范围和方式
(一)受理信访范围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受理反映巡察对象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件。对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受理信访方式
监督受理电话:0635-4276296;
举报受理电子信箱:cpxjwxcbgs@lc.shandong.cn
来信邮寄地址:茌平区委巡察办502室(茌平区新政东路1582号)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给予支持,积极向巡察组反映巡察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巡察干部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