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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茌平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18-09-12
为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切实强化监督执纪监察,严查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等问题。现将举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1.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2.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3.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作推动不力问题。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
0635-427698019806351110
来信地址:茌平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监督执纪监察办公室,邮编:252100
来访地址:茌平县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
举报网站:http://shandong.12388.gov.cn/liaocheng/chiping/m
举报邮箱:cpjwshce@163.com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举报,县纪委监委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并对举报情况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