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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区纪委监委关于3起酒驾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茌平区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6-05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茌平区纪委监委对查处的3起酒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区水利局灌排技术开发服务中心职工许波酒驾问题。2020年8月17日21时25分,许波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5mg/100ml。许波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4月,茌平区纪委给予许波党内警告处分。

  区实验小学后勤办公室主任张万涛酒驾问题。2019年11月2日21时41分,张万涛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4.6mg/100ml。张万涛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5月,茌平区纪委给予张万涛党内警告处分。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综合执法中队规划执法二队队员石训伟酒驾问题。2020年1月10日23时28分,石训伟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9.5mg/100ml。石训伟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4月,茌平区纪委给予石训伟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仍然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造成不良影响。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查处力度,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执法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