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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区纪委监委:创新制度机制 找准派驻监督工作抓手

来源:茌平区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2-01-18

  制度机制创新是规范工作、破解难题、提高质效的重要抓手。近年来,茌平区纪委监委认真落实派驻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从机制建设入手,推动职能优化整合,工作协同高效,改革成效不断显现,稳步推进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

  编印派驻工作指南。

  制定《茌平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手册》,明确派驻机构9项工作职责,界定8种监督权限,完善10项制度,健全12项机制,有效规范了派驻机构管理机制、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工作关系等,切实解决了“监督什么、怎么监督和怎么接受监督”的问题。

  激活监督建议书效能。

  针对精准扶贫、营商环境等凸显出来的共性问题,向被监督的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下达《监督建议书》,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查找漏洞、补齐短板、完善制度。目前,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各驻在部门共下发《监督建议书》46份,督促整改问题146个。《监督建议书》下达后,区扶贫办建立完善《入户调研十步工作法》等5项制度,将《入户调查表》细化为4大类65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项,20家食用菌制品生产企业和全区重点在产食品生产企业均完成“透明化工厂”建设,优化了企业营商环境。

  把准政治监督脉络。

  把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作为根本任务,制定“一清单一台账”,即《2021年派驻纪检监察组政治监督年度清单》《2021年各驻在部门政治监督落实台账》,从6个方面着力重点和5个方面主要路径,解决政治监督泛化、虚化等问题。通过日常约谈、实地监督检查等方式,及时跟进督导,推动责任落实。

  聚焦“两个关键”核心。

  聚焦“关键少数”,制定《2021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清单》,细化14项重点监督内容,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依照监督清单,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驻点监督发现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存在问题共15项并跟踪整改。聚焦“关键事项”,落实《派驻机构负责人参加驻在部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制度》,驻在部门拟提交党组(党委)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提前3天向派驻机构书面通知,强化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过程监督。去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会议12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