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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茌平县纪委发布时间:2015-03-19
茌平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围绕强化监督责任,在加强和改进派驻监督工作上打出一套“组合拳”,派驻监督工作整体实现了监督范围拓展、监督方式创新、监督实效提升的新局面。
1月14日,茌平县纪委召开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动员会,对8个派驻纪检组负责监督及联系指导的部门进行大轮换、大调整,打破以往分工,全面调整监督“责任区”,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拓展监督领域,将县直63个部门(单位)、30个县属和32个市属以上驻茌部门(单位)共计125个部门(单位)纳入派驻监督和联系指导范围,构建“点线面”工作格局,初步实现派驻监督工作“全覆盖”。该县纪委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从工作分工、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四个方面对派驻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分清责任。
派驻机构“换防”以来,进一步强化履职担当,以监督执纪督促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已先后开展正风肃纪明察暗访10余次,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庸懒散”问题7起,处理7人,有效促进了作风建设。同时,加大执纪办案力度,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该县纪委派驻机构共自办案件20件,占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总量的33.3%。上半年,该县还将《关于纪检监察巡查工作的意见》,由各派驻机构对8个县直单位和2个乡镇开展巡查。
工作的动力不仅来自担当的意识,还源于考核的导向。该县纪委在《2015年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中,重新修订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内容,强化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将案件工作、监督问责两项工作比重提高到全部工作的85%,引导工作重心向执纪办案倾斜。将执纪办案和监督问责工作作为考核派驻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作为干部管理、考核、奖惩、选拔、使用、调整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位列倒数第一名的派驻机构,县纪委主要领导约谈派驻组长,连续两次的提出组织处理建议。对负责监督联系指导的“责任区”内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或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影响的,县纪委监察局视情况追究派驻机构的监督责任,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