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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突出四个环节 防治村级“微腐败”

来源:茌平县纪委发布时间:2018-07-05

  为进一步优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今年以来,茌平县纪委监委以压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为出发点,逐步强化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筑牢思想防线。县纪委常委多次为联系乡镇(街道)村两委成员讲廉政党课,通过身边典型案例剖析,为村干部算清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乡镇(街道)纪(工)委通过召开座谈会、观看警示片、送廉洁读本等方式开展廉政教育,提高村干部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村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是强化信访监督。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信访稳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信访案件每月排名约谈制度》,明确对信访件较多、信访问题突出的,由县纪委主要领导对负有主体责任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和负有监督责任的乡镇(街道)纪(工)委和纪检组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实行重点疑难信访问题集体会商制度,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重点信访问题集中攻坚,确保问题查清查实处理到位,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强化督查整改。充分发挥纪委“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作用,加强对县直职能部门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其对村级“三资”管理、扶贫救济、农业项目开发等工作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下发问题清单,跟踪问题整改。

  四是从严惩治问责。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扶贫领域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审查调查、追责问责工作。各审查调查组对收到和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程序开展核查,对查实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违反党纪法规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行动,切实保证村级财务规范运行。(杨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