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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县纪委挺纪在前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来源:茌平县纪委发布时间:2017-02-03

  茌平县纪委坚持挺纪在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挺纪在前敢红脸。该县纪委紧盯人财物管理的重要部门,密切关注换届选举、公车改革等特殊节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态,坚持连续性、无缝隙明察暗访。2016年,共组织明察暗访28次,先后24次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共7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64人。

  同时,该县纪委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保持巡察有序推进。2016年共组织开展三轮专项巡察,成立26个巡察组,对24个县直单位党组(党委)和2个乡镇进行了常规巡察,前两轮巡察共发现问题299个,发现线索36条,处理2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

  执纪监督见成效。该县纪委突出执纪特点,把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点,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政治性。2016年,全县共立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8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38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2人,撤职(降级)以上重处分113人。

  此外,茌平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压实两个责任,加大问责力度,落实党内监督专责。印发了《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协调工作的意见》,建立责任传导机制,强化主体责任约谈、督促检查和责任考核,实行两个责任“双报告、双清单、双约谈、一纪要”制度。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制度,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强化责任追究。2016年以来,有12人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