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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县纪委四步曲做好信访举报接待工作

来源:茌平县纪委发布时间:2016-02-16

  近年来,茌平县纪委监察局在信访举报接待工作坚持“察、听、谈、解”四步工作法,有效地提高了信访举报工作实效,收到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察”,即察言观色。在与来访群众正式交谈前,首先认真仔细观察来访人员的心理状态、情绪表现、行为举止,对来访人员的身份、文化程度、性格等方面做出一个初步的估计与判断,在头脑中形成一个基本的接待方案。在这一过程中始终坚持一视同仁的态度,即不因来访者的身份、地位以及性格的不同而在态度上产生厚此薄彼的差异,始终用真诚的笑脸、真心的问候来对待来访群众,尽量去化解群众在来访前形成的负面心理情绪,保证接待工作顺利进行。

  “听”,即耐心倾听。很多来访群众由于年龄、文化程度、表达能力方面的问题,导致话语繁琐,甚至逻辑思维混乱,使得接待工作很难顺利进行。遇到这种情况时,信访举报工作人员要以最大的耐心坚持倾听,既不能表现出不耐烦,也不能轻易打断来访群众的陈述,要让他们感受到工作人员的尊重,尽量消除来访群众的抵触情绪。

  “谈”,即交谈沟通。信访举报工作人员不能以单纯的问答式谈话来与群众进行交流沟通,要善于站在来访群众的立场上与他们进行交谈,尽量用轻松、平和的语气与来访者进行谈话,从而弥补来访者陈述不清、信息不全的不足,进一步摸清来访者的真实目的,引导来访者正确快速地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意愿,了解掌握清晰详实的案件线索,为最终的处置方案奠定基础。

  “解”,即解决处置。在弄清来访者的真实意图,掌握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鉴别,综合分析,迅速形成一个基本的解决处置方案。坚持做到业务内问题当场予以受理,并告知具体办理解决时限;业务范围外问题认真向群众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并给来访群众指出正确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或者视具体情况帮助来访者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尽量在初访环节将群众的实际问题解决好,避免出现重复访和越级访,提高信访举报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