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茌平

茌平县纪委改进“乡案县审”制度着力提高基层办案质量

来源:茌平县纪委发布时间:2016-01-26

      为了解决乡镇纪委办案力量不足、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的问题,茌平县纪委结合工作实际,从案件审理程序、业务指导、制度建设等方面全面改进和规范“乡案县审”工作,统一了案件执纪尺度,提高了乡镇纪委查办案件水平和案件质量。

      一是严格审理程序,抓好乡案县审的案件质量关。坚持两级审理、集体审议、分级处理、各负其责的原则,乡镇纪委独立行使调查权和处理权,县纪委进行检查、指导、审理和监督。在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和审理程序终了、提交乡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之前,由乡镇纪委将自办案件提交县纪委审查。审理室重点对案件的事实、证据进行审核,对定性、量纪进行把关,形成书面审理建议。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乡镇纪委办案人员业务素质。通过乡案县审的机会对乡镇纪委办案、审案人员进行业务指导。不定期召集基层纪检干部进行案件会审,一起探讨在办案中如何解决在案件的调查、取证、定性及执行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责任考核机制。审理室每年年底对乡镇所办当年度案件进行一次统计和汇总,进行考核和评查,并将将案件质量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全年工作考核及评比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