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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区纪委监委: 以首善标准推动供销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

来源:茌平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1-02-09

  “茌平区纪委监委要把做好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履行‘两个维护’重大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精准解决突出问题……”近日,在茌平区纪委监委召开的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上,该领导小组组长作了表态发言。

  2020年12月以来,茌平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整治供销合作系统腐败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工作部署要求,以首善标准扎实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

  细化方案,形成合力。根据《聊城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方案》,茌平区纪委机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下发《聊城市茌平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方案》(聊茌纪办发〔2020〕4号),成立聊城市茌平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区纪委案管室、信访室对2013年以来反映供销合作社系统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了摸底,并建立台账。区案管室及原调查部门对12件经谈话函询了结或直接了结的线索进行认真研判,区审理室及原调查部门对14件立案审查调查案件进行研判和审核,形成工作合力,助推重点整治。

  摸底调研,找准方向。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职能职责履行情况、腐败查处情况、作风整顿情况、“四项清单”查摆情况、制度机制建设和运行情况6项内容,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到区供销合作社开展调研工作,通过个别座谈、走访调研等方式,共摸排情况问题3个。区纪委监委跟踪督导区供销合作社、各基层社认真梳理自身权力事项和职责事项,全面排查岗位及权力风险点,形成权力清单、职责清单和廉洁风险点清单。

  突出重点,深挖细查。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利用资源开发、土地使用权转让、高价并购民营企业、低价处置社有资产、违规为民营企业借款或担保等方面,深挖细查收受贿赂、侵吞社有资产以及滥用职权造成社有资产严重损失等问题,查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区纪委监委已向区供销合作社下发《监督建议书》1分,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书面检查13人。

  “区纪委监委还将结合信访举报、案件查办以及制约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的梗阻问题,采取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和监督建议书、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化以案促改等措施,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推动供销合作社系统全面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供销合作社系统存在的问题。”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