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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县:持续营造扫黑除恶高压态势

来源:茌平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18-09-03

  “茌平县广场管理处环卫工人王某、赫某等18人,长达两年一直以收取‘卫生费’为由强行向广场内摊位收取钱财敲诈勒索……茌平县纪委监委对纵容违法行为长期存在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广场管理处主任、副主任分别给予记过和撤职处分……”2018年8月,茌平县纪委监委打掉第一个黑恶势力“保护伞”。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惩治“蝇贪”、治理“村霸”和严查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等问题结合起来,认真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的举报反映,成立由案管室、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主任组成的线索筛查小组,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逐一筛查,严防“蹭热点”、“贴牌”的线索,提高涉黑涉恶审查调查质量。同时,在公安机关借阅2016年以来的涉黑涉恶典型案卷,建立领导包案机制分包到人。此外,该县纪委在审查调查工作中严格按照市纪委市、县办案一体化要求,并探索县、乡办案一体化机制,实现线索管理、初核立案、调度指挥、审查把关“四个统一”,实行县纪委监委常委、委员联系乡镇制度,最大限度补齐基层办案力量不足,业务能力不强的短板。(李正一)